一、制定意图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制定了《新龙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二、制定意义
通过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主要内容
《决策制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其中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二是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包括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三是“三重一大”决策保障机制,为保障“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细,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是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