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新龙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新龙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新府发〔2023〕1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进一步创新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 ,转变资金使用方式 ,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目标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方案》制定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四川省财政厅等12个单位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甘孜州乡村振兴局甘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乡振发〔2023〕6号)精神,聚焦新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聚焦全县74个脱贫村(原90个贫困村,村级建制调整后为74个)和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回头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让脱贫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二是统筹非脱贫村、一般农户生产生活发展,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融合。
二、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使全县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交通、通信、住房、饮水、教育、卫生、文化等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牧产业得到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和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并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增收,农牧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生活更加幸福。
三、完成资金整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化涉农资金配置,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加强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综合竞争力,拓展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与非脱贫村一起融入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