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新龙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新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6日
新龙县2023年度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
用
方
统筹>trong>案
二零二三年四月
目录
(一)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和目标任务 10
(二)确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10
(五)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资金公示公告 10
1.农村交通 11
2.旅游产业 14
(三)其他项目 14
1.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14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15
3.其他项目 15
(二)产权确定 17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2个单位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甘孜州乡村振兴局甘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乡振发〔2023〕6号)精神,聚焦新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新龙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新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新龙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二)方案编制原由
进一步创新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 ,转变资金使用方式 ,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目标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方案编制原则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照资金原渠道下达,整合后的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中,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整合资金重点向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第一位,优先保障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出,兼顾非脱贫村和非重点乡村振兴帮扶村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项目规模、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挂钩,瞄准脱贫人口和脱贫村,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成果,兼顾非脱贫村、非脱贫户生产生活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发展的有机结合。
(一)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聚焦全县74个脱贫村(原90个贫困村,村级建制调整后为74个)和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回头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让脱贫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二是统筹非脱贫村、一般农户生产生活发展,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融合。
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使全县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交通、通信、住房、饮水、教育、卫生、文化等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牧产业得到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和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并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增收,农牧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生活更加幸福。
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化涉农资金配置,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加强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综合竞争力,拓展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与非脱贫村一起融入乡村振兴发展。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和目标任务。
(五)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资金公示公告。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主要包括农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10个,村内道路建设项目4个,水利项目饮水工程2个。
1.农村交通
1.1实施地点:主要包括6个在尤拉西镇、银多乡等11个乡镇18个村实施通村路水毁维修项目;4个在大盖镇大盖村、拉日马镇扎宗村、沙堆乡科查村、通宵镇察亚所村实施通村路新(改)建桥项目;4个在通宵镇洛鲁村、银多乡阿色三村、沙堆乡吕汝村、子拖西乡呷戈村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大盖镇大盖村产业路项目2023年2月开工,8月完工;拉日马镇扎宗村进行桥梁建设项目、沙堆乡科查村俄日小组、通宵镇察亚所村值日小组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3月开工、8月完工,尤拉西镇、银多乡等6个农村公路水毁整治项目2023年3月开工,10月完工。4个村内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3月开工、11月完工。
1.3项目效益:上述项目实施后,将改善23个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交通更为通畅,出行更加安全和便捷,为更好发展村域经济、农牧民增收致富及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交通基础,将使项目所在村600余户家庭直接受益。
2.水利工程
2.1实施地点:在和平乡日巴村实施饮水工程建设项目1个,在雄龙西乡哈米村等11个乡镇24个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个。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和平乡日巴村新建蓄水池1个,蓄水池到村落管道6公里,入户管道平均每个取水口300米。雄龙西乡哈米村等涉及11个乡镇24个村43个点位(其中重点帮扶村6个),新建取水口46个,沉砂池15个,蓄水池56个,闸阀井76个,安装各型号管道101700米,取水桩108个,压力井10口。
2.3建设标准:蓄水池项目解决村民取水需求,安全饮水牵引到户,满足日常生活用水;健康水站项目和紫外线杀菌设备项目将达到直接饮用的标准。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饮水工程拟于2023年8月完工;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拟于2023年11月完工。
2.5项目效益:和平乡日巴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及雄龙西乡哈米村等11个乡镇24个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后,将解决3389户,19436名农牧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使农牧民家庭吃上干净的生活用水,用水更加方便,更加有利于农牧民身体健康,对于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主要包括农牧业产业17个和乡村旅游产业1个。
1.1实施地点:在博美乡德麦巴村、博美村,绕鲁乡学麦村、相堆村实施玉米种植项目1个;在通宵镇察亚所村进行中藏药种植项目2个;在拉日马镇实施集体牧场提升改造项目1个;在大盖大盖村、雄龙西哈米村、博美仁乃村等实施雅砻江流域大豆果蔬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6个;在色威镇泽西村实施牦牛养殖项目1个;在如龙镇、尤拉西镇等实施其他发展产业6个。
1.2规模和内容:
种植业:玉米种植共计2400亩,中藏药种植共计2400亩。
养殖业:拉日马镇集体牧场建设项目为储草棚加高400平方,新增碎石道路300平方,新增消防水池130平方,牛棚和运动场地硬化7173平方,新增运动场地钢结构棚 3902 平方,新增钢管围栏700米,新建板房800平方及相应设备采购。
集体经济发展:雅砻江流域大豆果蔬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
其他:如龙镇、尤拉西镇等重点帮扶村良种推广及防畜围栏建设项目,建设黑青稞良种推广1980亩、马铃薯良种推广800亩及网围栏34400米;麻日乡南多村小型气调库建设项目建设100㎡气调贮藏库1处,更好地保持果蔬新鲜度,延长果蔬贮藏期和保鲜期;2023年雄龙西乡“庭院经济”项目扶持12户脱贫户发展小养殖,提高庭院利用率;新龙县庭院经济建设项目,在博美乡、和平乡等扶持监测户、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增收;雄龙西乡卡鲁村农机维修项目,新建农机维修车间用房230平方,建成维修站规模;2023年新龙县土地整治项目,在尤拉西洛足村试验种植藏小蒜48亩,含灌溉设施、购买种子等。
1.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玉米种植业拟于3月开工,8月完工;中藏药种植拟于2023年3月开工,10月完工。
养殖业于3月启动,11月完工。
雅砻江流域大豆果蔬现代农业园区建设6个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7月完工;色威镇泽西村实施牦牛养殖项目2023年2月开工,4月完工;如龙镇、尤拉西镇等重点帮扶村良种推广及防畜围栏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5月完工;麻日乡南多村小型气调库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7月完工;2023年雄龙西乡“庭院经济”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6月完工;新龙县庭院经济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10月完工;雄龙西乡卡鲁村农机维修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10月完工;2023年新龙县土地整治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11月完工。
1.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29个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种养植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构成,提升所在村农村综合竞争力,带动农牧民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脱贫家庭增收致富,脱贫奔康。
2.旅游产业
2.1实施内容:雅砻江河谷文化风道博美乡仁乃村农旅融合特色旅游村寨建设项目1个
2.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该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6月完工。
2.3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促进本地农旅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就业机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其他项目
新龙县银多乡阿色一村、阿色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2个。
1.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1.1实施地点:在银多乡阿色一村、二村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1.2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龙县银多乡阿色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聚居区全域重点综合整治,及游览点打造。包括:排水沟翻修1500 m、新增路灯51盏、新增取水井7口,新建简易污水净化池 118处、入户道路硬化 500 m等内容。
新龙县银多乡阿色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聚居区全域重点综合整治。包括:排水沟翻修1500 m、新增路灯90盏、新增取水井7口、新增垃圾收集箱52个,新建简易污水净化池135处、入户道路硬化1000 m等内容。
1.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3月启动,11月完工。
1.4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就业机会,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改善人居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农村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875.34 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453.72 万元,其他资金19421.62万元。
计划投资7304.72 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695.72万元,其他资金3609万元。具体是:通村公路5547.82 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3148.72 万元,其他资金2399.1万元;村内道路569.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217万元;水利工程116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330万元。
2.产业发展
计划投资22729.6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708万元,其他资金14021.62万元。具体是:农牧业种植业项目25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100万元;养殖业项目17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5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7220.6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838万元;其他资金130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20万元;乡村旅游项目101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00万元。
3.其他项目
计划投资2841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50万元,其他资金1791万元。具体是:新龙县银多乡阿色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107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50万元,其他资金628万元;新龙县银多乡阿色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176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00 万元,其他资金1163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3年,我县纳入整合资金规模17735.72 万元。计划整合中央资金涉农资金13453.72万元。
1.中央财政纳入整合资金规模15440.72万元,计划整合13453.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53.72万元。
第六章 项目资产
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照《新龙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新府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资产分类
扶贫资产管理类型主要包括到户类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
1.到户类资产主要包括:支持脱贫户生产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所购建的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或物品等,如到户产业、“藏区新居”、安全住房、饮水设施、广播电视等。
2.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建设的农林牧鱼等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资产收益扶贫、村组集体入股市场经营主体的股权类资产、产业扶持基金等,集中供水饮水设施商业化运行也可作为经营性资产。
3.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村内道路、农田水利设施、集中供饮水设施、村级活动室、文化室、卫生室、文化广场、广播村村响设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二)产权确定
1.资产计价。对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财务决算结果为入账依据,作为记账凭证入账。通过“一事一议”简易程序实施的小额项目,按照实际投入为入账依据,作为记账凭证入账。
2.资产确权。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项目实施方式,将扶贫资产产权界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扶贫资产按照所在的层级和管辖范围进行所有权归属确认。
个人资产。资金或实物直接发放到人到户形成的到户类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属个人。凡确权到户的项目,初始登记后,即由受益户负责后续使用管理。
集体资产。资金投入到村组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属于村组集体或组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资产,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或所在村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比例。
国有资产。跨乡镇、跨村的部分项目和投入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及文化等社会事业硬件建设等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行业部门或乡(镇)政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三)资产运行(营)管护
非经营性资产。按照“权属归谁,由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制度。属于村组集体的由村组集体统一管护,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含边缘户)参与资产管护。
经营性资产。属于村组集体的,由村组集体提出资产营运方案,经乡(镇)政府以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后,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由资产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政府或县行业部门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一)组织实施
1.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统筹整合后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需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进行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发布广告,增强透明度。民办公助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村民自建、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
统筹整合后资金按整合后使用方向全额下达,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和存在缺口等问题。
资金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后,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及时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到村、到户、到人。
1.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脱贫村、脱贫户、脱贫人口的扶持措施、资金安排使用由脱贫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坚持县、乡(镇)、村三级资金项目公开制度,在新龙县门户网站、乡(镇)、村政务公开栏中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挂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主要标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强化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项目村所属乡(镇)是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参与统筹项目的各部门要监督资金合规使用并分头报账。
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级各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对上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要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纪委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会商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脱贫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村,在第二年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和倾斜,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违规使用资金的村,取消第二年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格。
附表:1.新龙县 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新龙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项 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