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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00:32:41
来源:
新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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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新龙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安工作信息,从严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两大功能,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成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据统计,2022年,县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26条,其中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应急管理知识等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了责任落实,完善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警务公开信息质量关,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坚决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现象发生。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2022年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持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2022年,县局双微坚持定期更新,每月微信公众号至少10期、微博每月更新10次;2022年,微博、微信公安自媒体,编发警务微信293篇,微博290条。

(五)优化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督考结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务信息的采集、发布各流程,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坚持每天对网站进行巡查,通知公示栏目每周定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5

行政强制

5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本部门发布的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二是主动回应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意见征集形式单一。针对不足之处,2023年我局将着眼难点,加强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回应关切等工作。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关于政策解读,我局将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本部门新出台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落实效果。采取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政策,解疑惑,提升政策穿透力。积极搭建政策吹风平台,协调安排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接受采访、发表文章、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传递权威声音。关于回应关切,我局将采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方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回应信息和公开群众咨询较多信件的互动回应方式来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关于意见征集,除依法应当保密外,我局将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参与模式,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新龙县公安局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