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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和平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16:41:19
来源:
和平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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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和平乡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重点,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全年来,和平乡在政府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其中机构类信息数2条;规章文件类信息数1条;重大民生信息320条;其他文件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数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数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和平乡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规范四川政府信息目录管理系统操作,坚持对系统安全进行巡查,明确专人负责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并积极对接县部门,开展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制定了《新龙县和平乡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新龙县和平乡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县委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实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和“回头看”,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和平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村委也相应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全乡形成了乡、村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内容缺乏针对性。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和平乡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