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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5 17:53:57
来源:
新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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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龙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按照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新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甘孜州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114条,部门信息8条,法定信息8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采购信息4条、其他信息3条。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上传相关内容,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较好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处理信访投诉1宗。全年共办结因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新龙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县政府办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务信息范围,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办理流程暨事先由局领导审批,提交县政府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司法局备案的流程。

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股室和个人,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三是政务信息的发布,需要进行领导审批,在新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以县财政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政务活动、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政务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四是根据县政府发布的每月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监测报告,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加了重大民生、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内容。

二是充分利用新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新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重大民生事项、行政性事业收费等平台专栏,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实现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依照程序公开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本县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重点落实好“财政信息”专题专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按规定时限实时更新信息,及时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基层政务公开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根据《2023年新龙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新府办发〔2023〕23号)及《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新府办发〔2023〕27号)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不定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加强年终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各股室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考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州、县的相关要求和公众的诉求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部分工作人员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信息公开内容研究不够,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全面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捋清职责,严格压实内部股室、部门信息公开责任,坚决避免互相推诿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继续落实好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做好预算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债券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三是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统计、信息公开各项检查工作。

四是积极畅通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对上级部门重要政策及政务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避免出现错报、乱报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