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调整
2025年5月8日起实施,原2022年43号文件作废;重点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审核与阳光公示,确保救助精准高效。
二、救助对象与条件
1.范围:新龙籍脱贫户、监测户的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在校有学籍学生(学籍不在校者除外);
2.前提:已享受现有教育助学政策后,仍存在校服、文具、交通费、伙食费等就学相关特殊困难;
3.特殊情形:含孤儿、单亲、残疾(学生或父母)、重大疾病(自费超0.5万元)、自然灾害致困、家庭劳动力缺失、3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等7类情况。
三、救助标准(按学年发放,每户总额500-5000元)1
学前教育:600元/生(补助伙食费);
义务教育:1000元/生(补助校服、文具、伙食等);
高中阶段:2000元/生(补助辅导资料、住宿、生活费等);
高等教育(高职后两年、专科、本科):3000元/生(补助交通、学费、住宿、生活费等)。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
1.流程: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阳光政务平台)→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身份审核)→县教育局(阳光审批系统审定)→乡镇线下公示(≥5天)→教育局线上公示→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学生社保卡);
2.时间节点:每年10月8日-11月16日集中办理(申报、审核、公示、发放各环节按固定时段推进)。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申请表、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在校证明(原件)、家庭特殊困难佐证材料、学生社保卡复印件(社保与银行功能正常)。
六、基金管理与监督
1.管理:县教育局牵头,设专户管理,余额低于50万元时启动补充机制;
2.监督:各环节审核人员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误审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