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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2025-12-31 16:46:48
来源:
县森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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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火形势愈加严峻。同时,由于新龙县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干燥多风、林草覆盖度高、雷电活动频繁,加之部分区域人为活动增多,长期以来面临极高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火灾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也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2026年防火令,旨在依法强化防火责任,明确防火期,严格火源管控,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高效协同的防灭火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主要目标

预防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次数,力争实现重点区域、关键时段“零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

安全目标:确保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损毁。

生态目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火灾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守护好绿水青山。

能力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州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早期处理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推动防灭火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迈进。

社会目标: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防火工作格局,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与特点

《防火令》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一)明确防火期与高火险期

明确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2026年全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严禁行为:明确列出防火期内禁止的各类野外用火行为,如在林区、草原烧荒、烧秸秆、烧垃圾、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野炊等。在高火险期,可能下达全面禁火命令。

特殊用火管理:对确需进行的野外用火,规定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遵守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

重点人群监管: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落实,防止其玩火弄火引发火灾。

进出山管理:在重点林区、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火源检查。

(三)落实防火责任体系

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属地管理。

部门监管责任:明确林业草原、应急管理、公安、气象、民政、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森林、草原、林木、草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防火主体责任。

网格化管理:推行乡、村、户、护林(草)员多级网格化管理,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四)强化应急准备与处置

监测预警:综合利用卫星遥感、高山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方式,构建立体监测网络。加强气象火险预报预警。

队伍备战:要求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加强训练演练,保持临战状态。督促基层应急力量建设。

物资保障:检查补充扑火机具、装备、车辆等物资,确保性能良好。

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火情,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响应、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深化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典型案例、预警信息和安全避险常识。

推动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牧区、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提升公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特点

法治刚性: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了违法用火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执法震慑。

地域针对性:紧密结合我县高海拔、地形复杂、农牧交错、宗教场所多、旅游活动频繁等特点,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

时节精准性:根据新龙县冬春干燥、夏季雷击火多发等季节性规律,精准划定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全民动员性:强调全社会共同参与,既有对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也有对公众参与防火的倡导。

科技支撑导向:体现对监测预警、通信指挥等科技手段应用的重视,提升防火现代化水平。

责任明确性:构建了清晰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新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令》是为应对严峻防火形势、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安全而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旨在通过明确的制度安排和严格的管控措施,全面压实责任,动员各方力量,科学有效做好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