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2024年1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
林文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阿扎月批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学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邓勇同志任县人才交流和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香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小康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俄桑灯孜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阿西木基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平同志任县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试用期一年);
谭涛同志任县统计局统计师;
根秋扎西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师;
董春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杨国盛同志任县审计局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雷静雯同志任麻日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喜吉同志任银多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挖扎布业同志任友谊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四郎吉村同志任色威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学佳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彭错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小康同志县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谭涛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工程师职务;
根秋扎西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春生同志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畜牧师职务;
四郎吉村同志友谊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