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州统计局初步核算结果,新龙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82亿元(因五经普普查结果,修订了2023年GDP总量调增1.3亿元至16.4亿元),同比增长(可比价)5.1%,增速排全州第12位。其中:第一产业完成3.91亿元,同比增长2.7%;第二产业完成1.12亿元,同比增长3%;第三产业完成12.79亿元,同比增长6.1%。三次产业占比22:6:72,对经济增长贡献分别为11:4:85,分别拉动增长0.6个、0.2个、4.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5亿元,总量排全州第17位;同比下降20.2%,增速排全州第15位。工业增加值完成0.57亿元,总量排全州第18位;同比增长7.2%,增速排全州第8位。完成磐腾公司规上工业升规入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1亿元,总量排全州第17位;同比增长7.3%,增速排全州第1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0.64亿元,总量排全州第18位;同比增长22.5%,排全州第5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147元,总量排全州第13位;同比增长6.9%,增速排全州第8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9637元,总量排全州第14位;同比增长5.3%,增速排全州第4位。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78119万元,比上年增长4.4%,占GDP的比重为43.8%。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5.76万亩,其中:粮食播面5万亩,经济作物播面0.76万亩。粮食产量1.05万吨,同比增长0.83%。经济作物产量13470吨,同比增长10.49%。
年末各类牲畜存栏12.3万头(只匹),下降0.3%。其中牛存栏12万头,增长4.4%;羊存栏0.0735万只,下降81.6%。各类牲畜出栏3.45万头(只)。其中,出售和自宰肉用牛2.85万头,出售和自宰肉用羊0.6万只。全年肉类总产量3631吨,下降2.2%。
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84894.6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1881.04万元,林业产值37189.98万元,牧业产值35243.67万元,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580万元。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0.57亿元,同比增长7.2%;占GDP的比重达到3.2%。全县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完成磐腾公司规上工业升规入统。建筑业增加值达到5514万元,下降0.7%,
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5亿元,同比下降20.2%。完成磐腾公司规上工业升规入统。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亿元,同比增长7.3%。按行业分,批发业完成零售额2907万元,增长5.9%;零售业完成零售额17696万元,增长7.4%;住宿业完成2418万元,增长7.2%;餐饮业完成零售额5090万元,增长7.9%。
全年接待游客75.4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29亿元。
全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86万元,同比增长22.5%,其中税收收入3007万元,增长32.9%,占全部收入的47%。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91503万元,增长20.58%。其中,教育支出26104万元,增长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20万元,增长23.4%;医疗卫生支出12834万元,下降9.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04万元,增长6.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087万元,增加47.5%;节能环保支出9142万元,增长37%。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9901万元,同比下降1%。各项贷款余额98628万元,增加17.3%。
全县年末公路通车里程为1814.969公里,其中国道156.8公里、省道176.869公里、县道286.1公里、乡道751.1公里、村道444.1公里。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点)共42所。其中:幼儿园23所,小学18所,中学1所。各类学校(教学点)在校学生共9156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1391人,小学在校学生5397人,初中在校学生2368人。全县教职工800人。其中:幼儿园261人,小学391人,初中148人。全县专任教师578人。其中:幼儿园66人、小学369人、初中143人。
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92个。其中,综合医院1家,中藏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7家(含5家分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卫生监督机构1家,村卫生室65家。
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50张。其中,综合医院有床位88张,民族医院有床位数24张,妇幼保健机构有床位20张,卫生院有床位118张。卫生技术人员2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8人,注册护士90人。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5.82万人次。
2024 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起,死亡 1人,创历史最低水平,连续 5 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检查企业(单位200余个,排查整改隐患1300余处,罚款 14.025 万元,开展防震减灾会商2次。全县累计配备“一乡一消防水车”21辆。
全县常住人口4.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95万人,乡村3.5万人;城镇化率21.35%。户籍人口5.2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69元,同比增长7.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637元,增长5.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3636元,人均经营净收入1870元,人均财产净收入1576元,人均转移净收入56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962元,增长6.2%。其中,居住支出3474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818元,交通通讯支出2914元;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655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7元,增长6.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837元,人均经营净收入7008元,人均财产净收入7.8元,人均转移净收入418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647元,增长6.8%。其中,居住支出2258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810元,交通通讯支出846元;医疗保健消费支出551元。
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6%,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2%,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
2024年新龙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0.31万人,其中离退休113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0.34万人,其中离退休83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4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0.5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0.50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094.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收入8685.94万元,职业年金征收2775.1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236.18万元。工伤保险征收145.61万元。
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0329人。其中,城市低保372人,农村低保9957人。累计发放资金4405万元。全县特困救助供养人员245户252人,累计支出资金256.046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17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其中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444人,参保率为100%。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新龙统计年鉴-2024》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公报中国土、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环境、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