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了一起盗伐林木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扎实推进生态补种修复工作。

我局结合案件实际制定补种修复方案,明确补种标准及管护要求,责令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安排工作人员全程现场监督指导栽植作业,严把苗木质量、栽植规范,持续做好后期抚育管护,确保补植复绿取得实效。目前,涉案林地补植工作已全部完成,苗木长势良好。
下一步,我局将在管护期结束后进行“回头看”工作,对补种树木进行验收,确保达到成活率,并持续落实毁林生态修复闭环管理。同时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坚持以案促治、以案普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切实守护辖区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