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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4361米,新龙公安夜擒“盗木贼”严打护青山
2025-10-08 18:26:14
来源:
县公安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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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海拔四千多米的林木,是高海拔生态系统的核心守护者与独特基因宝库,其生态价值远大于经济价值,是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关键一环,我国对其采伐、运输有严格法律管控。但总有人为一己私利,肆意枉法,铤而走险。

今年10月7日22时许,新龙县公安局拉日马派出所民辅警按照常态化巡逻防控部署,在海拔4300余米的重点林区及周边区域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拖拉机,遂上前核查。经查,拖拉机驾驶员对其在未取得任何运输手续,趁夜盗运杉树原木50余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人员、车辆及木材已依法移交森警大队,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资源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盗伐、盗运林木的行为不仅破坏自然生态,更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此类行为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违法所得与涉案财物均会被依法没收。

保护森林资源,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如发现盗伐、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携手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