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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公安沙堆派出所“主防” 绘就枫桥景化解纠纷促和谐
2025-04-21 16:50:00
来源:
新龙县公安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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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龙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主防功能,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及时化解一起因地界纠纷引发的矛盾纠纷,将潜在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4月17日12时许,沙堆派出所接情指中心指令称,科查村有村民因地界闹纠纷。       

出警民警辅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立即将各执己见、争执不休且情绪十分激动的当事双方劝阻分离开,并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科查村村民多某某与昂某某原本是多年的邻居,因祖辈交望甚好,彼此对房前屋后的地界均未明确划分。然而,随着近期该村下水管道的修建,历史遗留的地界问题随之浮出水面,双方因此心存积怨,产生地界纠纷,爆发激烈口角。所幸派出所及时赶到制止,没有让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理念,为彻底化解矛盾,派出所根据掌握的信息线索,第一时间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勘验,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拉家常、讲案例、摆道理,从法、理、情多角度入手,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分析矛盾根源,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和情感疏导。最终,在民警辅警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共同见证下,多某某与昂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要冷静克制,纠纷发生时避免情绪化对抗,切勿采取暴力或过激行为,防止矛盾升级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要依法维权,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联系属地派出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勿私自强行处置;

要保存证据,纠纷现场的原始状态、相关权属证明(如土地使用证、历史协议等)、沟通记录等均为重要证据,有助于后续调解与处理;

要主动协商:在警方或基层组织介入前,可尝试以平和态度协商,明确争议焦点;协商不成时,积极配合调解人员梳理事实、划分责任;

要依靠组织,信任并配合派出所、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联动调解,利用新时代 “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同维护邻里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