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华,男,藏族,1973年04月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丹巴人。
1993.09--1995.07 乐山师专学生
1995.07--1998.10 四川省康定中学教师
1998.10--2002.12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大队科员(其间:1999.09-2002.07四川省高等警官专科学院**专业学习)
2002.12--2003.11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大队副主任科员
2003.11--2006.11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大队科员
2006.11--2009.01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大队副主任科员
2009.01--2013.07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犬大队副大队长
2013.07--2018.09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2018.09--2019.05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19.05--2021.10 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
2021.10--2021.12 提名甘孜州新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21.12--至今 甘孜州新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司法、社会稳定、信访、国防动员等工作。分管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国动办。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佛协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