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等。
6、定期向全县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乡镇、县级各部门统计人员开展工作。
8、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龙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股室:
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县监察执法大队);3、综合核算统计股;4、专业统计股。
新龙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统计师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统计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参公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数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