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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2023-06-16 18:08:18
来源:
新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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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处理县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二)法治建设与调研督察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政府规章编纂工作;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专项协调小组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及督察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

(三)法制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县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后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州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新龙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开展轻微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教育和青少年教育矫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新龙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装备财务保障股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

政工科(副科级)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考察、任免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