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养老、工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类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接续转移、中断终止、费用审核结算、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
(四)负责执行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审计稽核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六)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
(七)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八)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就业人员参保、变更、注销登记,负责提供县本级月、季统计报表所需的各项数据及分析材料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