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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股(学前、义务教育教育股)
2026-07-28 19:02:39
来源: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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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学、学前)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和体育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审查;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或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涉及法律问题的协调工作;承办教育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拟订全县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参与基础教育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 联系电话: 0836-81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