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将新龙县经济信息中心调整设置为新龙县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为新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新龙县经济信息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级重大经济合作活动相关服务工作。
(三)配合抓好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服务工作。
(四)配合抓好博览事务及会展活动。
(五)负责推动全县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及商贸服务业发展。
(六)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新龙县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副科级)。
四、经费形式
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预算管理办法。
五、登记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