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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和平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3 16:36:20
来源:
乡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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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和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和平乡在政府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他文件1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数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数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答复闭环管理,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制作和信息公开同步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台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制定了《新龙县和平乡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新龙县和平乡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序安排年度更新、季度更新、月度更新、每周更新的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政府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和平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编辑、审核、发布过程定人定责。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党政办为成员,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信息发布不及时。我乡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重要政策、文件、制度更新不及时,信息报送栏目不精准等情况。党政办在这方面督促、催报力度不够。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和意见采集、收纳、发布有待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专业视角和深入度有待加强,解读视角和易读性较差。意见采集、发布与群众联系度较弱,知情权不足,参与度不够,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受限。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焦乡重点工作,围绕主责主业,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政策、信息产生和政策、信息发布有效衔接。二是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密切关注平台信息,在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同时,着力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乡政府工作实际和隐私保密要求,切实关注民生民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和平乡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