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龙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雅砻江边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在雅砻江边行动能力较差,不能飞行,随即向新龙县林草局进行了求助。
综合执法大队的大队长邵彰勇告诉记者:“今天我们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只游隼在飞行过程中有点吃力,它在河边落地的时候翻了两个滚,我们怀疑它受伤了,我就和我的一个同事下去把它救助上来,放到了办公室 现在已经移交给林草局了。”
经县林草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初步鉴定,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这只游隼展翅0.7米左右,眼周黄色,颊有一粗著的垂直向下的黑色髭纹,头至后颈灰黑色,其余上体蓝灰色,尾具数条黑色横带,下体白色,上胸有黑色细斑点,下胸至尾下覆羽密被黑色横斑。值得庆幸的是这只游隼并未受伤,可能因进食时吃的太饱,从而导致飞行途中失去平衡撞向了江边岩石,导致其不能飞行但依然能够行走和奔跑。
经过初步检查后,林草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又将这只游隼送往林业局救助,经过野保股兽医一天的细心照料和观察后,该游隼没有明显外伤,且精神状况良好,符合放飞的条件。
野保股工作人员 吴鑫凤:昨天我们救助了国家二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游隼,经过一夜的细心照料和观察,该游隼的精神状况良好,符合了野外放生的条件,在此林草局温馨提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遇到野生动物请不要伤害或抓捕他们 如果需要救助请联系林草相关部门或报警。
近年来,随着新龙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新龙县立足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宣传,辖区群众法律意识、生态意识得到大幅提升,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新龙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