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孜州新龙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经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新龙县医共体妇女儿童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于2026年4月24日拟审批新龙县医共体妇女儿童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6-6878001 传真:0836-6878001。 通讯地址:四川省新龙县吾西新区环保大楼2楼甘孜州新龙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新龙县医共体妇女儿童院区建设项目 | 新龙县如龙镇 | 新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四川誉文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2375.82平方米,建筑面积4998.92平方米,包括综合楼业务用房(1栋,地上5层,地下1层)、设备用房、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院区最大日门诊接待量约80人,床位数44张的就诊能力。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装修废气。 ①施工场地扬尘 通过与相似工程的类比施工,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场界最大扬尘浓度不高于938.67μg/m3、回填过程扬尘浓度不高于611.89μg/m3、一般施工过程中场界最大扬尘浓度不高于78.15μg/m3。根据北京环科院对施工场地降尘规律的研究结果建筑施工场界外扬尘在距场界15m处开始迅速下降,在距离场界100m处,扬尘总量仅为场界处的11%左右,即建筑施工周围扬尘浓度随水平扩散距离的增加迅速降低。若土壤湿度较大,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区域一般在施工现场几十米范围以内。本工程所在地气候干燥,较易起尘。施工期间,增加洒水频次,以增加土壤含水率,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可有效减少场地起尘,且施工作业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影响随即消失。 ②车辆运输扬尘 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扬尘量与车速、载重和路面清洁度有关,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载重越大,扬尘量就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载重越大,扬尘量越大。 由于道路扬尘属于等效线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边扩散,最大扬尘浓度出现在道路两边,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于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3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为周围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车辆扬尘对运输线路周围小范围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工程完工后其污染也随之消失。 ③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同时应当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装修废气 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建、构筑物装修阶段,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由于油漆废气的排放时间和部位不能十分明确,并且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量较小。因此,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在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情况下,再加之项目所在场地扩散条件较好,从而,本项目装修施工产生的装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考虑到项目周边距离如龙镇幼儿园、吴西路居民区、吴西路居民点、县疾控中心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较近,且周边存在新龙县中学校等。为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防治尘世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甘孜州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特点实施管理,本项目施工扬尘降尘措施如下: a.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规定,即:必须规范打围,保持干净整洁;必须设置出场车辆高压冲洗设施;必须硬化主要施工道路、出入口;必须湿法作业;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必须使用800目密目网覆盖裸土、建渣;必须分类有序堆码施工材料;必须规范张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必须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十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使用名录外运渣车;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不准露天切割;不准高处抛洒建筑垃圾;不准场地积水、积泥、积尘;不准焚烧废弃物;不准干扰扬尘监测设备运行;不准干扰视频监控设备。 b.在施工工区出入口设置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出门。 c.对施工便道路面定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洒水降尘。 d.设置2.5m高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并在施工围挡上安装降尘喷雾装置。 e.及时规整工地所有建筑物料,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采用遮阳网、密目网进行全部覆盖。 f.施工过程应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适时洒水降尘,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g.对出入施工工地的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遗撒,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撒落。 h.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如遇4级大风时应停止施工,并对物料及堆土进行苫盖。 i.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文明施工;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杜绝粗放式施工。 j.在工地出入口设置了环保公告栏,公告项目环评手续审批事项,明确环保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具体如下: a.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b.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c.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施工工地的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d.加强物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e.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f.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g.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i.加强监测监控。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点和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定点维修和商品砼。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及进出场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含有COD、SS、石油类等,含量分别为25~250mg/L、500~4000mg/L、10~30mg/L。冲洗废水采用“废水收集+隔油”处理。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施工结束后,隔油沉淀池拆除。 ②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都是当地工人,施工人员外出就餐,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营地,因此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入厕废水,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以50人计,平均用水定额按50L/人·d计取,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用为2.5m3/d,取污水排放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m3/d,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BOD5、氨氮、总磷、SS等。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施工车辆噪声,噪声源强80~95dB,属间断性噪声。同时使用运输车辆,建材的运输及装卸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 为减少施工活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减缓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订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并将高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在尽量远离敏感点的地方。 ③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同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④优化施工及运输方案 采用集中力量施工方法,避免夜间施工,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鸣喇叭。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场界限值规定,按照《关于严格限值夜间施工作业防治环境污染的通告》实施施工操作,杜绝野蛮装卸和车辆鸣笛。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⑤张贴施工通告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⑥文明施工 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4)固废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施工期需回填土约0.24万方,回填土来自附近其他建设项目弃方,本项目不另进行取土施工,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弃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设备搬迁产生的固废。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以免影响环境质量。 ②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按50人计,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日产生量约2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③设备搬迁产生的固废 项目现有院区设备搬迁会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拆除、场地清理后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回收站。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交资质单位处理。 (5)施工场地布置 为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施工噪声、扬尘对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吴西路居民区、如龙镇幼儿园、吴西路居民点、县疾控中心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环境影响,环评建议在布置施工总平面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车辆出入口服从现有道路流向与流量及现场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运时间应该尽量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期及人流物流的高峰时间; ②平面布置与该时期的施工重点相适应; ③划分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场地,保证材料运输道路环环通畅,施工方便; ④符合工程施工流程要求,减少对专业工种和各工程方面的干扰; ⑤施工场地布置时考虑文明施工创优的需要,做到简洁、美观; ⑥施工设施布置便于施工生产安排,且满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的要求; ⑦临电电源、电线敷设要避开人员流量大的楼梯及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被坠落物体打击的范围,电线尽量采用暗敷方式; ⑧弃土及时清运出场,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以及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后再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⑨施工产噪设备尽量远离项目周围敏感点布置,从而减缓施工噪声对项目外环境的影响; ⑩施工场地采取全封闭施工的方式,施工场地范围建设2.5m高围挡配置喷雾降尘装置,施工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简易隔油沉淀池、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必要设施。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组织应科学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现场组织符合甘孜州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期各污染源点均尽可能远离项目吴西路居民区、如龙镇幼儿园、县疾控妇计中心大楼等敏感点。项目方在落实上述施工布置原则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 本次迁扩建项目仅对异地新建院区主体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扩容新增服务规模开展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1)污染物源强核算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去除1t的BOD5可产生0.00012t的H2S、0.0031t的NH3。本项目废水排放量7581.78m3/a,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前后BOD5浓度分别为150mg/m3、90mg/m3,则BOD5去除量约0.4549t/a,则本项目污水处理站H2S产生量为0.055kg/a;NH3产生量为1.410kg/a。 ②医院浑浊空气 医院来往病人较多,病人入院时会带入不同的细菌和病毒,若通风措施不好,使医院的空气被污染,对病人及医护人员存在较大的染病风险。由于病区带菌废气处理措施较为成熟,处理效率较高,本次评价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③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会产生异味和恶臭。由于日常医疗废物存放量较少,暂存间密闭且设有空调、冰柜等,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恶臭产生量少,不做定量分析。 ④生活垃圾暂存区恶臭 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区会产生异味和恶臭。从综合楼的生活垃圾打包后运至生活垃圾暂存区,暂存区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日及时清运处置,恶臭产生量少,不做定量分析。 ⑤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台输出功率3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当城市电网断电时,备用柴油发电机将自动投入运行,对医院提供必要的照明和动力短时供电,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的概率很小。运行时,其柴油发电机耗油量约为30L/h,采用0#柴油,是一种含硫率不大于0.2%的优质燃料,烟气产生量约4800m3/h,烟尘产生浓度约100mg/m3,SO2产生浓度约10.4mg/m3。 ⑥停车场汽车尾气 该项目共设9个地上停车位,基本为小型汽车位。本项目运营期间,进出医院的机动车会产生汽车尾气。废气主要在汽车怠速状态或启动时产生,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CO、THC和NOx等有害成分,产生量较少,不做定量分析。 (2)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医院浑浊空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生活垃圾暂存区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3)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及影响分析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采用“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可行技术为“无组织形式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有组织形式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处理工艺可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H2S产生量为0.055kg/a;NH3产生量为1.410kg/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地下布置,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本项目紫外线消装置、活性炭吸附每天运行时间为24h,排气筒高度约15m,处理效率按90%。 院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处理设施风量,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换气次数依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 243-2016)确定。根据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产生恶臭的池子主要有预处理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以及污泥池,污水处理设施均为地埋式,各池子采用密闭防覆盖板加盖封闭,各池体设置集气风口,通过负压引风系统、防腐集气管路同一收集,集中输送至除臭设施,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5m3/d,其中各池子有效容积及换气次数分别为:预处理池(20 m³、25次/h)、调节池(14 m³、15次/h)、混凝沉淀池(1.6 m³、8次/h)和污泥存储区(3.5 m³、18次/h),则计算风量约654m3/h。但在实际运行中考虑臭气浓度波动、设备老化、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及臭气负压收集效率等,拟设置安全系数1.8,则除臭系统设计风量为1200m3/h。 为减少臭气对院区综合楼以及周边居民区、学校、客汽车运站的不利影响,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朝向东南侧。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排放量如下。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站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NH3(4.9kg/h)和H2S(0.33kg/h)15m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很小,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硫化氢、氨的最高允许浓度(H2S:0.03mg/m3、NH3:1.0mg/m3),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医院浑浊空气 本项目每日均进行院区常规消毒,院区通过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综合楼通风系统收集的空气经空气过滤器处理后经排风井引至楼顶排放;医院浑浊空气能够得到显著改善。 ③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会产生异味和恶臭,医废暂存间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定时消毒等措施,减少恶臭的产生;并按照相关规定张贴相关标志,暂存间内安装单体空调和紫外线灯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影响较小。 ④生活垃圾暂存区恶臭 项目生活垃圾存区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袋装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每日及时清运处置,暂存区定期喷洒消毒液消毒。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垃圾暂存区恶臭影响较小。 ⑤柴油发电机废气 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尘经发电机自带的过滤网消烟装置处理,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约40mg/m3,排放速率 0.38kg/h;SO2排放浓度约4.2mg/m3,排放速率0.11kg/h。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由排气筒排至绿化带。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同时使用0#柴油作为燃料,燃烧产生污染物较少,只要严格按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燃烧废气中的污染物烟尘、SO2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⑥停车场汽车尾气 本项目停车场为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量小,场地通风条件好,加强停车场周边绿化,可实现达标排放。 (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气筒设置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气筒设置情况、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H2S、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H2S(0.33kg/h)、NH3(4.9kg/h)排放标准限值。由于污水处理站周边敏感保护目标较多,距离较近,医院应加强环保设备维护,安排专人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作,当环保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维修排除故障。 (6)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存在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污染物核算经过有效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向外延伸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目标。在落实好采取的科学有效可行的治理措施后,各项废气能够达到相关排放要求,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污染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影像科照片采用数码打印,无洗印废水。本项目院区不设检验科,无检验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特殊废水。本项目病人床单被服委外清洗,不产生浆洗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后勤人员生活污水。 ①医疗废水 a.门诊医疗废水 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51039-2014),门诊病人用水10~15L/人·次,本项目取15L/人·次计,综合楼最大日门诊人数80人,则门诊病人用水量为1.2m3/d(438m3/a)。本次排水系数取0.9,则废水产生量为1.08m3/d(394.2m3/a)。 b.住院医疗废水 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51039-2014),设浴室、卫生间、盥洗的病房用水定额为250~400L/床·d,结合地方实际,本项目取350L/床·d。本项目综合楼编制床位数44张,则病房用水量15.4m3/d(5621m3/a)。本次排水系数取0.9,废水产生量为13.86m3/d(5058.9m3/a)。 因此,本项目医疗用水量6059m3/a,医疗废水排放量为5453.1m3/a。 ②生活污水 a.医务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医务人员共计40人,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51039-2014),医务人员用水定额为150~250L/人·班,本项目取医务人员用水定额为150L/人,则医务人员用水量6m3/d(2190m3/a)。本次排水系数取0.9,废水产生量为5.4m3/d(1971m3/a)。 b.后勤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后勤人员为6人,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51039-2014),后勤人员用水定额为用水定额为80~100L/人·班,本项目取后勤人员用水定额为80L/人,用水量为0.48m³/d(175.2m³/a)。本次排水系数取0.9,废水产生量约0.43m³/d(157.68m³/a)。 因此,本项目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生活用水量2365.2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128.68m3/a。 综上,本项目医疗和生活用水总量8424.2m3/a,污水排放总量为7581.78m3/a。 (2)废水产生排情况汇总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如下。 (3)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拟设置预处理池一座,院区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项目拟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25m3/d,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西侧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后排入雅砻江。 ①污水水质 进水水质: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区,且污水不涉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特殊废水。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资料,医院污水进水水质情况为:COD 300mg/L,BOD5 150mg/L,SS 120mg/L,氨氮45mg/L,TP 8mg/L,粪大肠菌群数1.6×108MPN/L,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表1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 出水水质:本项目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1级的B等级标准,即水质要求为:COD 250mg/L,BOD5 100mg/L,SS 60mg/L,氨氮45mg/L,TP 8mg/L,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 ②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排放量为20.77m3/d。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的相关要求“4.2.4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应在实测或测算的基础上留有设计裕量,设计裕量宜取实测值或测算值的10%~20%”,本次设计裕量取20%。则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24.9m3/d,拟设计污水站最大处理规模为25m3/d ,满足要求。 ③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医院废水进水水质特点以及出水水质要求。对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本项目医疗废水拟采用“预处理+一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废水排放情况如下。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医疗药品废弃外包装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废分子筛;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废紫外灯管、废过滤介质(含废滤芯/滤网等)、废活性炭。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床位44张,垃圾产生量按0.5kg/张·d计;本项目医护人员及后勤人员46人,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本项目最大门诊接待量80人/d,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人·d计。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35t/a,暂存于综合楼各楼层垃圾收集桶,办公、生活垃圾用塑料袋装密封,运至院区生活垃圾暂存区,最终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②医疗药品废弃外包装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项目医疗药品废弃外包装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产生约量3kg/d,1.01t/a,暂存于各楼层垃圾收集点,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无法出售的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废分子筛 项目设置有2台医用制氧机制氧,会产生废分子筛。每台制氧机分子筛填充量为10kg,更换周期约一年一次,因此本项目废分子筛产生量为0.02t/a。废分子筛不在院内暂存,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医疗废物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涉及的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类。项目医疗垃圾具体产生类别、名称等情况详见下表。 医疗垃圾主要来源于病房和门(急)诊病人,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四分册: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病房医疗废物排放系数取0.53kg/床·d;另外就诊病人的医疗废物产生系数按0.02kg/人次计。项目设置床位44张,门(急)诊病人80人次/d,则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约为24.92kg/d,9.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医疗废物编号为HW01,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病理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3-01)、化学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4-01)、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5-01)5类。本项目为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44张,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各功能科室均至少设置1个利器回收桶和1个医疗废物桶,且综合楼各楼层均设置有污物暂存间,同时本项目在院区设有1个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17.2m2,用于存放医疗废物。项目医疗垃圾由院区保洁员将医疗垃圾按不同的类别从各科室收集至楼层设置的污物暂存间内,再在指定时间内按照指定路线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具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理。 ②污水处理设施栅渣、污泥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在污水处理过 程中,大量悬浮在水中的有机、无机污染物和致病菌、病毒、寄生虫卵等沉淀分离出来形成污泥若不妥善消毒处理,任意排放或弃置,同样会污染环境,造成疾病传播和流行。 本项目栅渣来源于格栅池,污泥来自污水处理设施的各处理单元。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无污泥消化工艺,进水悬浮物平均浓度“中(100~200mg/L)”时,含水污泥产生系数为5.38t/万t—污水处理量。项目污水处理量约7581.78m3/a,则项目经消毒脱水后的栅渣、污泥产生量约4.08t/a(平均含水率约80%)。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栅渣、预处理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污水处理设施栅渣、污泥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者生物方法处理或者处置毒性或者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水处理残渣(液)”。 因此,本次环评要求:委托专业清掏机构清掏,栅渣集中于垃圾筐内,加入石灰消毒;污泥暂存于污泥池,拟采用石灰消毒,石灰投加量约为15g/L污泥,使pH值为11-12,搅拌均匀接触30-60min,并存放7天以上,经石灰消毒后委托专业公司采用移动式压滤机处理后立即交资质单位处置。同时,本评价要求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 ③废紫外灯管 本项目废紫外线灯管主要来源于项目各科室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室内环境消毒,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过程中,一般每年更换1次,其产生量约0.02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含汞废物,废物类别为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过滤介质(含废滤芯/滤网等) 本项目废过滤介质主要来自综合楼净化空调系统的废气过滤工序,主要包括废滤芯、滤网等。更换频率约一年一次,产生量约0.1t/a。 因项目废过滤介质中可能吸附有传染性细菌和病毒,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本项目废滤芯/滤网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本次环评要求:含废滤芯/滤网等经消毒处理后袋装清运至危废暂存间,交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⑤废活性炭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紫外消装置”处理,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本项目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1.318kg/a,活性炭最大吸附容量按0.25g/g核算,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5.27kg/a,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装载量约5.5kg。本次环评要求:为保证臭气处理效果,每年更换2次活性炭,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环评要求医院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垃圾收运及贮存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结合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性质,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为: 1)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2)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1)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2)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3)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4)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5)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6)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危险废物的交接: 1)废物转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2)每车每次运送的危险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当危险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危险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危险废物的运送: 1)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处置单专用车辆定期运送到相应处置单位。危险废物转运车应符合相关要求。 2)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驾驶室与货箱完全隔开,以保证驾驶人员的安全。 3)车厢应经防渗处理,在装载货物时,即使车厢内部有液体,也不会渗漏到厢体和外部环境中;车厢底部应设置具有良好气密性的排水孔,在清洗车厢内部时,能够有效收集和排出污水,不可使清洗污水直接漫流到外部环境中;正常运输使用时应具有良好气密性。 4)危险废物运送前,处置单位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危险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危险废物。 5)危险废物转运车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危险废物转运车应在车辆的前部、后部及车厢两侧喷涂警示性标志;驾驶室两侧应标明危险废物处置转运单位名称。 5、地下水及土壤 (1)污染源 项目在运营期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柴发箱变一体设备等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事故状态主要是指可能发生的污水处理设施渗漏、溢出,污水管泄漏、破裂、接头错位、堵塞等,柴发箱变一体设备渗漏等。若污水处理设施未采用防渗处理,将会导致污水处理池或管道中的污水渗出,从而导致地下水环境污染。 (2)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①分区防渗: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项目设重点防渗分区、一般防渗分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分区主要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柴发箱变一体设备;一般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可能被病菌污染的区域(主要为综合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外的其他其余地面)、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生活垃圾暂存区;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区以外的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②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涉及污水的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应用新型防渗性能良好的管材,如高密度聚乙烯管,增加管段长度,减少管道接口。 ③污水处理设施管道接头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强化各相关工程的转弯、承插、 对接等处的防渗,作好隐蔽工程记录,强化施工期防渗工程的环境监理。设专人定期检查污水设施及排污管道,委托专业公司定期对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漏监测、检修及维护,定期清掏,避免堵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妥善保存好项目地下水防渗监理施工记录及建立检查维修档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严格按照污染防治分区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执行,同时采取必要的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排水管网定期巡检,杜绝地下水污染隐患。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 a.消防设施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设计实施,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在项目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b.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以便及时发现险情。 c.在医院设置事故池,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d.加强人员的安全防火意识,电气设备定期巡检,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e.火灾一旦发生,在消防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听从指挥,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当火灾发生时,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信畅通,确保行动协调统一指挥。 f.中心供氧系统安全对策及应急措施。本项目中心供氧系统主要用房包括医用制氧机房、汇流排备用房。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控火源与易燃物。供氧系统用房周边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吸烟及使用手机,设立醒目禁火标识,房间内禁止存放油脂、油棉纱、易燃化学品及可燃气瓶;操作工具须脱油处理,严禁使用带油手套或工具接触氧气设备。二是规范设备与物品管理。氧气瓶应空满分区、直立固定存放,佩戴瓶帽,防止倾倒撞击产生火花;汇流排间不得混存其他气体钢瓶,避免交叉风险;所有阀门、管道连接处应定期检查,杜绝漏气隐患。三是强化通风与环境监测。确保机房具备良好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系统,防止氧浓度异常升高导致火灾风险增加;定期检测室内氧浓度和温度,发现异常立即排查泄漏源并启动应急通风。四是人员资质与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受压力容器、气体特性及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开关阀门应缓慢操作,防止高速气流摩擦产生静电火花;五是设备定期检验与维护。氧气储罐、压力管道等承压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试压、检测与报废更新,台账齐全;日常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接地装置等是否正常,做好记录。五是制订专项应急预案,预案覆盖火灾、爆炸、管道破裂、供氧中断等场景,建立健全安全的环境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②危险化学品控制措施 结合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有:常规消毒品酒精、碘伏、消毒剂等。根据《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14)进行对照识别分析,本项目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做好化学品的存储及使用的安全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a.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柜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b.化学品设有专用存储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c.供氧安全对策及应急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环评提出以下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应急措施: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危险化学品中剧毒化学品必须向当地公安局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证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而对于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则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要求购买、储存、使用,其检查监督由卫生部门管理。 要求一般药品和毒、麻药品分开储存,专人负责药品收发、验库、使用登记、报废等工作,医院建立药品和药剂的管理办法,只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其危险化学品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损害。 ③柴油储存风险泄漏风险防范 a.备用发电机仅停电时使用,柴油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运输和使用,集成箱变带柴油发电机设备附近按有关规范要求配置干粉泡沫化学灭火器;集成箱变带柴油发电机设备远离热源、火源。 b.定期检查集成箱变带柴油发电机设备阀门、管道,加强设备零件保养、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检修,防止设备使用过程中柴油跑、冒、滴、漏的发生。 ④医疗废物存储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a.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b.医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重点渗措施,其防渗系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计堵截泄漏的墙裙,墙裙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地面与墙裙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 c.医院应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d.医疗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杜绝废物发生泄漏、抛洒现象。当运送过程中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或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等单位联系。并立即请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清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鉴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极大,本项目在收集、贮存、运送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风险,为保证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使其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而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针对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理特点,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规范。 ⑤废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环境管理要求 a.发生污水处理站事故时,立即通知医院内各用水科室,采取停止或减少用水的措施,减少污水处理站处理负荷。 b.当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停运时,应将污水立即引入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中暂存,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置应急事故池,非传染病区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应急事故池不应小于日排放量的30%。本项目污水排水量20.77m3/d,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兼作事故应急池,本环评要求调节池有效容积按日处理水量的8小时计算(即6.9m3),并预留日处理水量的30%作为事故废水收集(即6.2m3),因此本项目调节池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3.1m3,设计调节池容积14m3,能够满足事故暂存要求。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停运时,应将污水立即引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中暂存,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紧急抢修,若还不能达到目的,则需要立即停止用水。待其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工作后,将该部分临时储存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项目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c.污水处理站运行自动化,采用自动投药、数据记录、专人专岗等。发生故障时,关闭截止阀并及时停止向外排放废水,并投加应急消毒剂(可储存便于保存的应急消毒泡腾片)。正常情况下,污水消毒剂采用电解氯化钠溶液生产的次氯酸钠溶液,具有一定毒性。加药工应接受培训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剂投加,负责投药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 ⑥防止泄漏物、污染雨水、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环境管理要求 a. 雨水管网截断/隔断设施。院区总雨水排口、综合楼周边雨水口设手截断阀,具备紧急关闭能力、双控保障、明显标识、应急操作通道。平时(清洁雨水)开启、应急/污染/降雨初期立即关闭,切断污染水进入雨水管网、外排的通道。 b.全量收集、不直排。设事故应急池,确保污染水、消防废水、泄漏物全部截流、收集,不进入雨水系统,全部导入污水处理站/应急处理设施。雨污管网严格物理分流、严禁混接;设置切换/导流阀门组,实现“雨水直排/应急截流→应急池→污水处理”的快速切换。设导流沟/水泵,引导泄漏/污染水进入收集系统,不漫流、不渗入雨水管网。 c. 应急处置与运维管理。突发泄漏、火灾、污染时,第一时间关闭雨水截断阀、启动截流收集、导流至应急池、消毒/预处理达标后处置,严禁外排。定期检查阀门启闭、管网混接、应急池有效容积、防渗完好性,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日常雨污分流、正常排雨水;事故状态下,全量截流、全量处理。 ⑦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2022 年版)〉的通知》(川环规〔2022〕5号),本项目属于Q841医院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企业,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5)风险风险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在营运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即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可使项目建成后的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程度。 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①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院长为组长,后勤总管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环保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审定企业内部污染治理方案,落实环保岗位职责,及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重大环境问题。 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本次评价对环境管理主要内容提出以下建议: a.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委托监测单位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厂界废气、噪声进行监测,掌握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动态,以便为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b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指标,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考核指标,组织落实实施,定期进行检査。 c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等文件。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d组织和管理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及管理工作,建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双项控制制度,并彻底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定期进行人员环保知识和技术培训工作。 f做好常规环境统计工作,掌握各项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 g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调度,做好突发事故时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h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杜绝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漏现象,防止泄漏。 i加强物资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实行无害保管、无害运输、控制消耗定额、保证原材料质量也会对减少排污量起一定作用。 (2)排污口管理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本工程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如下。 | |
| 经办人:汤佳灵 | 科室负责人: | 罗杨 | 领导审签:罗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