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5月15日,发布《新龙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发布一次。方案的出台落实了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对推动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最大限度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条例、工作要点制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方案》共五方面内容,主要涉及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县域、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责任等内容。其中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强化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全力做好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共七个方面的工作。
四、根据《方案》的安排,2023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域有哪些?
《方案》的工作安排适用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其中2023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域包括:一是重点防治乡镇。包括如龙镇、雄龙西乡、色威镇、和平乡、洛古乡、博美乡。二是次重点防治乡镇。主要分布在沙堆、绕鲁、大盖、尤拉西等乡镇。三是一般防治乡镇。主要是银多乡、通宵镇、子拖西乡、拉日马镇、友谊乡。
五、根据《方案》的安排,2023年我县如何加强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工作?
为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等部门对工程活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共同督促各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遇有灾情险情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评估,为抢险救灾、合理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