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州委副书记、州长冯发贵同志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2022年度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结果的函>批示精神的函》(甘环函〔2023〕52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班对照2022年度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结果,对扣分事项逐一分析研判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扣分情况及整改计划报送如下:
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扣0.5分。整改措施:1.针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扣分情况,核实相关部门的指标完成情况;2.指标缺失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数据。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指数(FEI):扣1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与评价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了涵盖自然生态和环境状况两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从生态功能、生态结构、生态胁迫、污染负荷与环境质量五个方面表征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我县自2012年起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由于地处青藏高原,气候干燥、降水稀少,生态结构脆弱,修复治理难度大,从而在考核时造成一定失分;加之,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差,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覆盖不足,也造成考核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扣分,造成考核多年来,维持在基本稳定层面。整改措施:下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扣1分。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雅砻江沿线流量监测点位。
四、草原保护、退化草地治理与鼠虫害防治:扣1分。整改措施:截至20222年川西北考核报送材料时,上级部门针对该指标未下达目标任务,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力争今年考核不在扣分。
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扣1分。整改措施:截至20222年川西北考核报送材料时,上级部门针对该指标未下达目标任务,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力争今年考核不再扣分。
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扣0.5分。整改措施:目前,如龙镇由县污水处理厂覆盖、色威镇建成待验收,剩余的4个集镇县住建局已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年内完成建设。
新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