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丁 康同志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督促指导各位副县长的分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熊 永 军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水利、河(湖)长制、托底性帮扶、清洁能源开发、金融保险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台湾事务办、驻蓉办、驻康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统计局、县数据局、县对口援建和项目服务中心、县国资公司、县粮油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档案馆、县消防大队、国网新龙供电公司、县税务局、县气象局、雅上局、农行新龙分行、甘孜农商银行新龙支行、人保新龙分公司、县水文站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陈 宝 堂同志 负责东西部协作和浙江对口支援工作,协助熊永军同志开展托底性帮扶工作。
分管浙江援建项目和两地经济、技术、人才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许 振 健同志 负责省内先发带后发工作,协助熊永军同志开展托底性帮扶工作。
分管宜宾援建项目和两地经济、技术、人才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任 青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联系县烟草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石油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刘 永 华同志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
负责民族宗教、司法、社会稳定、信访、国防动员等工作。
分管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国动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佛协、县武警中队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陆 长 武同志 负责交通运输、路长制、林草、林长制、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乡村振兴、“三农”等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林草局,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
联系新龙生态环境局、新龙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州公路局新龙分局、县车站。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桂花泽姆同志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民营经济、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妇儿工委。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佘 和 平同志 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商务和经济合作、医疗保障、外事港澳、通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商务合作局(县外事港澳事务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志办。
联系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县文联、邮政新龙分公司、省广播电视局新龙台、电信新龙分公司、移动新龙分公司、铁塔新龙分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唐 磊同志 负责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协助熊永军同志开展托底性帮扶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新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新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