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经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并逐级公示,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项目的针对性、落地性、前瞻性以及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绩效目标、群众参与进行综合论证,围绕乡村振兴目标、巩固脱贫成果和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年度资金规模,2024年度衔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已初步确定,,经中共新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4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将新龙县2024年衔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公告如下。
意见收集人:文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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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