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新龙县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的公告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经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经中共新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入库项目经公示暂无收到任何意见,于2024年10月24日公示完毕。现将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表进行公告。

意见收集人:罗星琴

电话: 12317;0836-8122090

电子邮箱: 2337800036@qq. com

通讯地址:新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新龙县如龙镇吾西路261号)

附件:

新龙县2025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公告表.xlsx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经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经中共新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表进行公示。

意见收集人:罗星琴

电话: 12317;0836-8122090

电子邮箱: 2337800036@qq. com

通讯地址:新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新龙县如龙镇吾西路261号)

附件:

2025年度项目入库公示表.xlsx




申请人信息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座机 
所需信息情况
* 受理机关名称
{{dataForm.disposeOffice}}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当面领取 电子邮件 邮寄 传真 阅读、抄录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请上传申请人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
点击上传
只能上传jpg/png文件,最多只能上传3张,且单张不超过2Mb。
{{item.name}}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验证码
提交申请 重新填写
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请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带“*”号的为必填项。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查询 重置
取消 确定
您的申请信息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进行办理,后续您可通过申请查询查看办理进度。请不要重复提交申请信息。 关闭
提交信息

提交时间:{{selectData.creationTime}}

特征性描述:{{selectData.description}}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applyWayTypeName[selectData.getWayType]}}

载体形式:{{selectData.carrierFormatType==1?'数据电文':'纸质文本'}}

办理信息

办理状态:{{applyStatus[selectData.isApplyOpenLogEntity.status]}}

办理单位:{{selectData.isApplyOpenLogEntity.handlingUnit}}

办理时间:{{selectData.isApplyOpenLogEntity.operationTime}}

备注:

关闭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