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甘办函〔2021〕60号)要求,现将新龙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龙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州、县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事项,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以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突破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一是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8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挂网公示26个政府部门、16个乡(镇)两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和29个政府部门、16个乡镇、93个行政村(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全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07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3125条,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6949条)。三是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社会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2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优化了县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按照“3个100%”要求(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政府网站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检索功能,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2020年8月30日前建成了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了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通等功能,分级设置并展示了29个县政府部门、16个乡(镇)、93个行政村(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升级改造政府门户网站。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B-2020-41号)文件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改造工作。二是做好“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共开设14个新媒体,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了登记备案,主要发布部门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信息。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公开载体。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传统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在各乡(镇)、行政村设置标准化公示栏,科学设置板块,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举办2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对28个政府部门、16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强化督促落实。针对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2 | 20 | 34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 | 16 | 1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25 | -153 | 3253 | |
行政强制 | 42 | -12 | 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5 | 2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2221.83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新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
(一)决策公开力度不强。从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看,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中,仍有部分文件未严格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此外,意见征集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较少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扩大传播效果,听证会、论证会、问卷调查、书面发函等征求意见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个别部门在起草文件解读材料时存在照搬照抄政策性文件的情况,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问题还讲得不够全、不够清、不够透,解读不够亲民。
(三)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解读材料多以文字形式展现,数字化、图表、音视频、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还比较少,解读不够生动。
六、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指导督促。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巡查通报机制,与目标考核等机制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每季度开展1次政务公开考核,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推进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对涉及人员变更的进行轮岗培训。
(三)完善公开平台。对标省、州和兄弟县(市)优秀网站,循序渐进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化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宣传展示、互动交流作用,进一步提升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提高解读质量。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充分运用音视频、图表、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方式开展解读工作,增强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