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部分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新龙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针对我县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切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迎春送温暖行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我县专门制定了《新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生活帮扶制度(试行)》《新龙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方案》,并对我县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审核,于2023年2月14日,对我县6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分别送上了大米50斤,青油2桶,牛奶1件,大茶1盒。对我县11名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分别送上了开学前的礼物:书包1各、文具盒1个、手套1双。
我县司法局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教育、亲情化帮扶,最大限度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此次送温暖活动,如冬日暖阳照射进社区矫正对象内心,让他们在刑事执行活动中充分感受到执法者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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