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巾帼红 携手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
字号: A- A A+

时间:2022-09-20    |    来源:康巴红新龙    |    分享:[打印文章]

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妇女及其家庭,帮助她们摆脱生活困境,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增强妇女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新龙县妇联携手县检察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

24.jpeg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建立了每月会商机制,及时共享救助案件信息,共同分析研判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并组织16个乡镇妇联主席召开了培训会,对该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讲解,为基层工作者开展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4-1.jpeg


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级妇联工作微信群,就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进行广泛开展宣传,开展救助线索摸排,协作开展救助工作。同时联合县检察院走访了每一户困难妇女,救助金发放后又一一进行了回访,将专项司法救助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24-2.jpeg

县妇联按照检察工作职责能动履职,依托办案部门重点筛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等渠道全面梳理救助线索,梳理出符合专项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8件。县检察院按照“优先办理”“先行救助”工作要求,为每名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合计4万元,现已发放完毕。

24-3.jpeg

下一步,县妇联将充分发挥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组织优势,利用各级妇联维权工作网络,在走访关爱困难妇女和接待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工作中,注重摸排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树立特殊保护意识,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联动各方资源,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浓厚氛围。

主管单位:新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新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3290004

蜀ICP备2020034145号-1

电话:0836-8122136    邮箱:xlx@163.com    技术支持:天健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