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中共新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新龙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甘孜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龙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一、《预案》修订背景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 7号)、《甘孜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衔领办发(2022) 9号),对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并作出制度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从指导思想、监测对象及范围、监测程序、监测方式、帮扶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制定本工作方案,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发布预案十分紧迫且非常必要。
二、《预案》修订依据
按照“加强监测做到尽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研判,形成早发现、早监测、早干预、早帮扶的防贫监测帮扶体系,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的胜利果实,加快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依据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 7号)、《甘孜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衔领办发(2022) 9号)特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构成
《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处置原则;第三部分为情况假定;第四部分为适用范围;第五部分为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六部分为预案启动;第七部分为具体应对措施;第八部分为工作要求《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监测做到尽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研判,形成早发现、早监测、早干预、早帮扶的防贫监测帮扶体系,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的胜利果实,加快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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