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关于印发《新龙县2022年结核病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新龙县2022年结核病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2022年4月20日,新龙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龙县2022年结核病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全县将打响结核病遏制攻坚战,坚决遏制结核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健康新龙建设,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今年工作重点。
二、年度目标
2022年,新生入学结核病规范筛查率、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痰培养工作开展率、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开展率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药敏工作开展率100%;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分别达95%以上;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分别达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利福平耐药患者纳入治疗率、利福平耐药患者治疗成功率分别达 75%以上;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50%以上。
三、实施遏制行动,及时总结评估
(一)全面实施和总结遏制结核病行动。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甘孜州遏制结核病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和核心指标推进情况,加紧实施全民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提升、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强化、重点地区结核病扶贫攻坚、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结核病科学研究和防治能力提升、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引领七大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并及时总结评估,提炼工作成效和亮点,指导下步工作。
四、强化健康促进,增强宣传实效
(二)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百千万传播活动和创建“无结核校园”活动。相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的公众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加大招募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
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开展创建“无结核校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的教育力度,落实“三个一”活动,即每学年开设一堂结核病主题健康教育课、播放一部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片、开展一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学生核心信息知晓率达85%以上。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参照学校结核病防控策略,及时广泛深入开展寺庙僧尼及教职员工结核病防控活动。
五、加强疫苗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三)切实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接种。原则上,新生儿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由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科接种单位)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常规接种单位要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清理卡介苗未种儿童,严格按照最新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对未接种卡介苗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一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予以补种。
六、狠抓治疗管理,减少耐药结核
(四)提高检测质量。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痰标本收集流程,制定痰标本质量控制方案,提高病原学阳性肺结核诊断率。完成全县耐药监测点工作,监测点工作滞后实行季度通报,并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痰涂片、痰培养和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五)加强患者治疗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理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控中的关系,建立清晰的防控运行机制,做到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全过程无缝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结核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网底”工作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每一名结核病患者均能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管理。
(六)提高预防性治疗覆盖率。发现符合预防性治疗条件的结核病潜伏感染者要积极动员和劝导,提高预防性治疗的覆盖率和规范性。
七、规范网络报告,提升监测质量
(七)严格规范网络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信息核实和追踪调查,严禁随意删卡。严格核实和清理持续住院、到位未收治的患者,强化追踪,力争所有肺结核患者尤其是病原学阳性患者纳入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信息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一监测报告管理系统并将首管理单位设置为患者现住址所在县疾控中心,完成病案后续随访检查和治疗转归信息的录入;若患者需转往外地治疗,则将转出患者在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后续检查结果和治疗转归等信息,由转入地负责录入监测报告管理系统。
(八)高质量开展监测与分析。组织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耐多药、TB/HIV双重感染等监测工作,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强化疫情分析研判,按时完成结核病季度、半年和全年监测分析。
八、规范药品使用,强化供应管理
(九)规范药品使用。定点医疗机构对所有符合免费抗结核治疗条件的患者,严格按照规定的化疗方案,予以规范治疗。推荐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替代散装制剂进行抗结核治疗, 对定点医疗机构FDC使用进度定期监测通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FDC接受度和使用率。
(十)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需求计划的报备流程及要求,将药品管理纳入常规指导内容,保障药品有序供应,防止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致患者缺药。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药店销售结核病药品管理。
九、着力学校防控,遏制校园疫情
(十一)切实落实学校日常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上报、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和休复学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疫情监测,将结核病高发地区生源较多的学校作为监测重点,每年开展不低于2次的现场指导,指导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
(十二)进一步提高新生入学筛查质量。要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学校健康体检、结核病检查/筛查方案,规范体检或筛查机构的体检和筛查项目,并汇总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健康体检结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学前对辖区内所有从事体检或筛查的医务人员至少开展1次规范化培训。
十、关注重点环节,强化重点地区防控
(十三)开展重点地区专项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可扩大主动筛查覆盖面,进一步早期发现、治疗和管理结核病患者。
(十四)在重点人群中开展主动筛查。继续在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重点乡(镇)开展TB/HIV双向筛查、诊治和管理,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加强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发现、对TB/HIV防治工作进行监测与评价。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的结核病主动筛查。
十一、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培训质量
(十五)促进培训“下沉”。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人员的专业培训。要丰富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将培训内容与质量纳入工作考评。
十二、强化河仁慈善基金项目进度,开展项目评估
(十六)关注工作进度。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河仁慈善基金助力结核病防治项目的管理和领导,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加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定期听取项目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确保项目阳光运行。要通过项目实施,总结提炼高原牧区结结核病防控新模式。今年,该项目要开展终期评估验收,要提前做好工作准备,要主动与审计局衔接,接受资金审计和捐赠方的检查验收。
十三、适用范围:县重传办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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