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新龙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的通知
新教体发﹝2022﹞85号
各中小学校:
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将《新龙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龙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新龙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2〕605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新龙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化解入学供需矛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依据,坚持就近入学。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学校服务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情况,统筹安排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坚持统一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具体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小学根据教体局发布的招生计划招生。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对象
凡年满7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新龙县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适龄随迁子女、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非寄宿生可以提前至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登记办法
1.新龙县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适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家长均需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或扫描“幼升小”二维码,按要求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采集(详见附件“招生系统家长操作手册”)。采集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30日。
2.新龙县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通过服务平台登记中监护人在其他栏目内选择“延缓入学”,并上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经县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操作方式:管理员在设置批次报名信息里的其他栏目填写延缓入学说明,在其他栏目里面写上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
(三)现场资料审核
新龙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区小学进行信息采集(家长自行填报或老师代填报),学校同时完成线下资料审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或务工证明到对应服务区小学进行信息采集(家长自行填报或老师代填报),学校同时完成线下资料审核。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到对应服务区小学进行信息采集(家长自行填报或老师代填报),学校同时完成线下资料审核。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0日,上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名材料审核情况;系统显示“未通过”的,请务必按照反馈信息,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补充材料到登记点进行资料完善并等待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已通过”等待查询就读学校。
(四)公示(工作时间安排)
7月11日,查询适龄儿童小学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7月11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确认。
7月11日-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就读学校。各小学公示政策新生入学名单。
(五)录取原则(根据当地状态自行设置具体原则)
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就读地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就读地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就读地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就读地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就读地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六)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0日-20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补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所有县内就读小学毕业生、县外回原籍小升初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
(二)招生学校。新龙县中学校
(三)信息采集
1.县内就读小学毕业学生家长需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或扫描“小升初”二维码,按要求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采集(详见附件“招生系统家长操作手册”)。采集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30日。
2.从县外回原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应持户籍薄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登记后,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或扫描“小升初”二维码,按要求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采集(详见附件“招生系统家长操作手册”)。采集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30日。
(四)公示
7月1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确认。
7月1日-10日,新龙县中学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也可登陆系统查询就读学校。
(五)补登记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小学毕业生,可于8月10日-20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补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序号 | 学校 | 计划招生 | 招生服务范围 |
1 | 新龙县中学校 | 650 | 全县 |
2 | 新龙县城区第一完全小学校 | 170 | 如龙镇(除甲拉西片区)、其他乡(镇)部分 |
3 | 新龙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校 | 90 | 如龙镇甲拉西片区、其他乡(镇)部分 |
4 | 新龙县河口片区寄宿制小学校 | 120 | 博美乡,雄龙西乡堤坝村、古鲁村 |
5 | 新龙县色威镇中心小学校 | 80 | 色威镇(除乐安片区)、绕鲁乡 |
6 | 新龙县麻日乡中心小学校 | 90 | 麻日乡、其他乡(镇)部分 |
7 | 新龙县色威镇乐安小学校 | 40 | 色威镇乐安片区 |
8 | 新龙县雄龙西乡中心小学校 | 50 | 雄龙西乡(除腰古村、瓦日村、卡鲁村外) |
9 | 新龙县雄龙西乡腰古小学校 | 40 | 雄龙西乡腰古村、瓦日村、卡鲁村 |
10 | 新龙县大盖镇中心小学校 | 70 | 大盖镇(除麦科村) |
11 | 新龙县沙堆乡中心小学校 | 45 | 沙堆乡(除各中村、哈瓦村、觉里村、龙各村、汝巴村外) |
12 | 新龙县银多乡中心小学校 | 30 | 银多乡(除阿色三村外) |
13 | 新龙县通宵镇中心小学校 | 45 | 通宵镇 |
14 | 新龙县友谊乡中心小学校 | 50 | 友谊乡 |
15 | 新龙县洛古乡中心小学校 | 50 | 洛古乡 |
16 | 新龙县和平乡中心小学校 | 70 | 和平乡 |
17 | 新龙县尤拉西镇中心小学校 | 50 | 尤拉西镇 |
18 | 新龙县子拖西乡中心小学校 | 45 | 子拖西乡 |
19 | 新龙县拉日马镇中心小学校 | 100 | 拉日马镇(除七村、八村、康多村) |
20 | 新龙县大盖镇麦科小学校 | 15 | 大盖镇麦科村 |
21 | 新龙县银多乡土木寺小学校 | 15 | 银多乡阿色三村 |
22 | 新龙县沙堆乡日巴小学校 | 25 | 沙堆乡各中村、哈瓦村、觉里村、龙各村、汝巴村 |
23 | 新龙县拉日马镇然西小学校 | 30 | 拉日马镇七村、八村、康多村 |
2022年,我县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拟计划为650人,13个班;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拟计划为1320人,30个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加强宣传沟通。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招生简章进行公示,并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契机,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学校要积极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衔接,配合乡(镇)党委政府摸清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总数,清楚适龄儿童类型等基本信息。各乡(镇)要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到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严格控制班额。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
(四)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及安置意见,妥善做好本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动员安排到甘孜州特殊教育学校、泸定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中小学入学“十项禁令”纪律,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违规宣传招生,设重点班,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县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纳入学校和校长目标考核。
本实施细则由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8122118。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印
电话:0836-8122136 邮箱:xlx@163.com 技术支持:天健世纪